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1-007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概述
1、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事宜。
2、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
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896 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4、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根据上述一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研究和落实,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回复。
5、公司于 2021 年 1月 4日就上述一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6、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896 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7、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根据上述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研究和落实,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回复。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好地实施公司后续战略规划,经审慎决定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
文件系经过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
文件系经过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