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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河钢01”公司债券2021年度第三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公告日期:2021-11-17

河钢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河钢01”公司债券2021年度第三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9 河钢 01      债券代码:112999.SZ

              受托管理人:

            2021 年 1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15亿元。

  债券期限:5年期。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4.08%。

  起息日:2019年11月26日。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二、 重大事项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0日接到董事长刘键的辞职申请,刘键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相应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刘键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刘键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刘键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键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生效后,刘键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持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公司董事长的补选等相关后续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新任董事长就任前,由副董事长许斌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
三、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经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相关人员变动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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