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号)文件,公司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3,101,136,327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