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配股方案已经石家庄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石证监[1999]2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09号文复审批准,现将本次配股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配售比例:每10股配售3股
配售股份数量:52261721股
每股配售价格:人民币8.58元
配售对象:1999年12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股权登记日:1999年12月8日
除权基准日:1999年12月9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9年12月10日至1999年12月23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权。
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国家股股东、社会法人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在本公司办理缴款事宜。
缴款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填写“唐钢A配”买入单(代号0709),每股价格8.58元,配股数量为其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10∶3),不足一股的部分不予认购。
详细情况请查阅1999年1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