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03 股票简称:恒逸石化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
摘要
序号 交易对方 住所
1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
2 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第二农垦场
3 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吟龙村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八年八月
声明
本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上市公司办公室。
一、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书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之陈述。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声明和承诺:
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本公司在恒逸石化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恒逸石化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均已出具声明,同意恒逸石化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承诺其出具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申请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声 明........................................................................................................................... 2
目 录........................................................................................................................... 4
释 义........................................................................................................................... 5
重大事项提示............................................................................................................... 8
重大风险提示............................................................................................................. 36
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 43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43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46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47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56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般性释义
恒逸石化、上市公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公司
嘉兴逸鹏 指 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太仓逸枫 指 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双兔新材料 指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恒逸石化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持有的嘉兴逸鹏100%股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权和太仓逸枫100%股权及兴惠化纤和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
本次配套融资、本次 指 恒逸石化拟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募集配套资金 套资金
本报告书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
董事会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交易对方 指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富丽达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
标的公司 指 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和双兔新材料
标的资产 指 嘉兴逸鹏100%股权、太仓逸枫100%股权和双兔新材料100%股权
恒逸集团 指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兴惠化纤 指 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富丽达集团 指 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迅嘉贸易 指 浙江迅嘉贸易有限公司
汇诚投资 指 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
万永实业 指 杭州万永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恒逸有限 指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恒逸投资 指 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伟顺投资 指 浙江伟顺投资有限公司
河广投资 指 杭州河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银伯乐 指 浙银伯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信恒投资 指 杭州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龙腾科技 指 浙江龙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明辉科技 指 江苏明辉化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逸暻 指 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
恒鸣化纤 指 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
浙江恒逸物流 指 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
宁波恒逸物流 指 宁波恒逸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逸盛 指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逸盛大化 指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联营企业
荣通化纤 指 浙江荣通化纤新材料有限公司,逸盛大化全资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 指 恒逸石化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
产协议》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盈利预测补偿协 指 恒逸石化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
议》 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若干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第2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
《128号文》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号)
《公司章程》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信证券、独立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