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8-145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述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2018年4月2日、2018年5月4日和2018年5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议案,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公司拟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逸鹏”)100%股权及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逸枫”)100%股权,拟向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达集团”)和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惠化纤”)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所持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兔新材料”)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1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亿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9.81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由于触发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导致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17年度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48,424,3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分现金红利329,684,872.4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2018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4日。公司完成2017年度利润分配后,总股本由1,648,424,362股增加至2,307,794,106股。
三、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除权、除息同时进行:P1=(P0-D)÷(1+N)
根据上述公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由19.81元/股调整为14.01元/股,同时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数量由原来的226,905,602股调整为320,842,253股,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交易对象 事项 调整前获得股 调整后获得股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发行股份购买嘉兴逸鹏100%股权 67,137,809 94,932,191
1 恒逸集团 发行股份购买太仓逸枫100%股权 53,508,329 75,660,242
小计 120,646,138 170,592,433
2 富丽达集团 发行股份购买双兔新材料50%股权 53,129,732 75,124,910
3 兴惠化纤 发行股份购买双兔新材料50%股权 53,129,732 75,124,910
合计 226,905,602 320,842,253
四、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