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报告
估 价 报 告 编 号:湘正房评字(2021)第 11-67 号
估 价 项 目 名 称: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所有的位
于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289号梦泽园的B栋14套住
宅用途房地产及 A 栋 3 个地下车位市场价值评估
估 价 委 托 人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房 地产估价机构:湖南正阳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刘 倩 注册号:4319980029
王远新 注册号:4420100100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目 录
一、注册估价师声明...... 5
二、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6
三、估价结果报告...... 8
四、附件...... 11
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西 408 号圣鑫诚财智公馆 15 楼 电话:(0730)8224839 8248225 - 4 -
一 注册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 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 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 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或偏见。
4. 我们依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用途房地产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5 年 4 月 8 日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GB/T50291-2015《房地产估价规范》,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50899-2013)的规定进行估价工作,撰写估价报告。
二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估价假设条件:
1、一般假设
(1)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为公开、平等、自愿的交易市场,即能满足以下条件:
① 交易双方自愿地进行交易;
② 交易双方处于利己动机进行交易;
③ 交易双方精明、谨慎行事,并了解交易对象、知晓市场行情;
④ 交易双方有较充裕的时间进行交易;
⑤ 不存在买者因特殊兴趣而给予附加出价。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已对房屋安全、环境污染等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重大因素给予了关注,在无理由怀疑估价对象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相应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的情况下,假定估价对象能正常安全使用。
(3) 本次估价是以估价对象可享有合理的公共配套设施、水、电供应及公共通道等使用的权益为假设前提。
(4)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未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专业测量,经现场查勘观察,估价对象房屋建筑面积与预测报告书预测建筑面积大体相当。
2、未定事实假设(无)
3、背离事实假设(无)
4、不相一致假设(无)
5、依据不足假设(无)
二、估价限制条件:
1、此项评估是价值时点的价格现值,假设在此期间房地产价格保持稳定。今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房地产市场情况的变化,估价报告有效期内估价对象的质量及价格标准变化,以及使用功能布局有变化时,并对该对象估价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该价格需作相应的调整。
2. 本报告估价结果没有考虑快速变现、税费转嫁等特殊交易方式,以及可能发生的办理相关登记、权利转移相关费用对估价对象房地产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估价结论的影响。
3、本评估报告结论仅适用于委托方在本次特定的目的下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未经本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同意,估价报告不得向委托方及报告审查部门以外的单位及个人提供或者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凡因委托人使用该报告不当而引起的后果,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报告结论系为估价委托人提供专业化估价意见,这个意见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评估者只对结论本身合乎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信贷决策负责。
5、本评估报告的计算过程均采用计算机进行连续运算,报告中的结果采用了对计算机的数据进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或取整,因此可能会出现个别等式的左右两边不完全相等的情况,此为正常情况,不影响最终评估结论的准确性。
6、本报告在房地产市场无大波动情况下有效期自报告提交至日起为一年,若房地产市场有较大波动或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7、本报告所使用货币符号为人民币。
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西 408 号圣鑫诚财智公馆 15 楼 电话:(0730)8224839 8248225 - 7 -
三 估价结果报告
一、委 托 方: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献文
住 所:岳阳市屈原行政区营田镇正虹路
联 系 人:黄其祥
联系电话:13973035872
二、估 价 方:湖南正阳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倩
住 所:岳阳市大道西 408 号圣鑫城 15 楼
资质等级:原贰级
证书编号:湘建房估(岳)字第 0120001 号
营业执照:914306026616891165
联系电话:0730-8224839
三、估价目的
委托方了解估价对象房地产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估价对象市场价
值。
四、估价对象
1、估价对象的财产范围及名称、坐落、规模、用途、权属等基本情
况:
估价对象为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 289 号梦泽园的 B 栋 14 套住
宅用途房地产及 A 栋 3 个地下车位,房屋用途为住宅,总建筑面积为
1980.58 平方米,权利人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依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房屋信息登记情况如下: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 座落 结构 房号 所在层数/ 用途 建筑面积
总层数 (㎡)
1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湖南正虹科技发 芙蓉区车站北路 钢筋混凝 B 栋-E 1/12 住宅 115.7
00635716 号 展股份有限公司 289 号小高层 B 栋 土 座-105
2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湖南正虹科技发 芙蓉区车站北路 钢筋混凝 B 栋-E 2/12 住宅 145.4
00635717 号 展股份有限公司 289 号小高层 B 栋 土 座-205
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西 408 号圣鑫诚财智公馆 15 楼 电话:(0730)8224839 8248225 - 8 -
3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湖南正虹科技发 芙蓉区车站北路 钢筋混凝 B 栋-E 3/12 住宅 145.4
00635718 号 展股份有限公司 289 号小高层 B 栋 土 座-305
4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湖南正虹科技发 芙蓉区车站北路 钢筋混凝 B 栋-E 4/12 住宅 145.4
00635719 号 展股份有限公司 289 号小高层 B 栋 土 座-405
5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湖南正虹科技发 芙蓉区车站北路 钢筋混凝 B 栋-E 5/12 住宅 145.4
00635720 号 展股份有限公司 289 号小高层 B 栋 土 座-505
6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湖南正虹科技发 芙蓉区车站北路 钢筋混凝 B 栋-F 1/12 住宅 146.13
00635721 号 展股份有限公司 289 号小高层 B 栋 土 座-106
7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湖南正虹科技发 芙蓉区车站北路 钢筋混凝 B 栋-F 2/12 住宅 146.13
00635722 号 展股份有限公司 289 号小高层 B 栋 土 座-206
8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湖南正虹科技发 芙蓉区车站北路 钢筋混凝 B 栋-F 3/12 住宅 146.13
00635723 号 展股份有限公司 289 号小高层 B 栋 土 座-306
9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湖南正虹科技发 芙蓉区车站北路 钢筋混凝 B 栋-F 4/12 住宅 146.13
00635724 号 展股份有限公司 289 号小高层 B 栋 土 座-406
10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湖南正虹科技发 芙蓉区车站北路 钢筋混凝 B 栋-G 1/12 住宅 115.70
00635710 号 展股份有限公司 289 号小高层 B 栋 土 座-107
11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湖南正虹科技发 芙蓉区车站北路 钢筋混凝 B 栋-G 2/12 住宅 145.40
00635734 号 展股份有限公司 289 号小高层 B 栋 土 座-207
12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湖南正虹科技发 芙蓉区车站北路 钢筋混凝 B 栋-G 3/12 住宅 145.40
00635735 号 展股份有限公司 289 号小高层 B 栋 土 座-307
13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湖南正虹科技发 芙蓉区车站北路 钢筋混凝 B 栋-H 1/12 住宅 146.13
00635711 号 展股份有限公司 289 号小高层 B 栋 土 座-108
14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湖南正虹科技发 芙蓉区车站北路 钢筋混凝 B 栋-H 2/12 住宅 146.13
00635712 号 展股份有限公司 290 号小高层 B 栋 土 座-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