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G模塑 编号:2006-18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7月30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与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五龙公司)于共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现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以人民币6904万元的价格收购五龙公司所持有的沈阳名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沈阳名华)5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沈阳名华100%股权,而五龙公司将不再持有沈阳名华股权及享有相应的权益。
本公司与五龙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收购方: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代码000700)
企业住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
法定代表人:曹克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玖佰零肆万叁仟陆佰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塑钢门窗;模塑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油漆喷涂,机械制造、加工,火力发电、供热,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内贸易。
财务数据: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6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0,729.13万元,净利润为951.94万元。
出售方: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196号1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陆仟贰佰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琪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 。
财务数据:截止2005年12月31日,五龙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2,212.7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27,214.26万元,净利润为-4,364.89万元 。
三、收购资产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沈阳名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66号沈海现代工业示范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
出资比例与出资方式:双方各出资人民币陆仟万元,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开发、加工和销售汽车零部件、配件及制造设备等,并提供售后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等。(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财务数据:截止2005年12月31日,沈阳名华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1587.65万元,净资产为6000万元。
依据原始出资额,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以人民币6904万元的价格收购五龙公司持有的沈阳名华50%股权。双方应在2006年11月15日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成全部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变更手续办理完毕,视为本公司向五龙公司收购股权。
四、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本公司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五龙公司支付转让款人民币500万元;在2006年10月30日前以现金方式向五龙公司支付转让款人民币3,202万元;在2007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向五龙公司支付转让款人民币3,202万元。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经五龙公司董事会和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生效之日以后到达的日期为准。同时,五龙公司和本公司最迟应在2006年9月30日前完成各自的审议批准程序,否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通过向五龙公司收购所持沈阳名华50%股权之后将持有沈阳名华100%股权,将进一步突出主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资产和产品结构的调整。
对于本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