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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7

沈阳化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1-064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在公司办公楼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会议的主持人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孙泽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孙泽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战略委员会:孙泽胜(主任委员)

              姜立辉、刘沂、葛友根、杨向宏

  审计委员会:吴粒(主任委员)

              孙泽胜、李忠、杨向宏、卜新平

  提名委员会:杨向宏(主任委员)

              李忠、姜立辉、卜新平、吴粒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卜新平(主任委员)

                    王岩、葛友根、杨向宏、吴粒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孙泽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李忠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张羽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张羽超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张羽超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张羽超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大路 888 号

  办公电话:024-25553506

  办公传真:024-25553060

  电子信箱:000698@126.com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郭廷会先生、邵长伟先生、张振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郭廷会先生兼任公司安全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阎冬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阎冬生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阎冬生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大路 888 号

  办公电话:024-25553506

  办公传真:024-25553060

  电子信箱:000698@126.com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制定《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内部体系建设,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和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公司独立董事工作量也随之增加。结合行业发展水平,拟自 2022 年 1月起,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至 8 万元/年(税前),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1-066《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孙泽胜:男,1971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企管处副处长、市场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兼销售处处长,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等。现任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孙泽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党委书记,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忠:男,1969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沈
阳胶管总厂财务处处长,沈阳银象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现任公司总会计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李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同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立辉:男,1971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全
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技术能源处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现任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姜立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同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沂:男,1963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曾任山东蓝星东大有
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现任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刘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同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葛友根:男,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兰州大学化学系有机化学专业获
学士学位,香港公开大学 EMBA 毕业。历任化工部星火化工厂工程师、有机硅车间副主任、工程开发室副主任,蓝星星火化工厂有机硅分厂副厂长、销售公司经理、厂长助理、副厂长,蓝星天津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有机硅事业部主任、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厂长、星火航天有限公司董事长、山纳合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规划发展部主任、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挪威埃肯有限公司董事、新加坡 REC Solar Ptd.Ltd 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葛友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岩:男,1969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兰州大学放射化学和生物化学专业
获学士学位。历任蓝星化学清洗集团公司工程师、大庆蓝庆清洗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蓝星天水六九一三工厂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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