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配股提示性公告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配股方案已经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粤证监函〔1999〕47号文初审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33号文核准,将于近日开始实施。《配股说明书》刊登在1999年6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梅州日报》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9.5元;
4、配售比例:以现有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5、配售数量:本次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750万股,公司法人股放弃本次配股权,故本次实际配售股份总数为750万股;
6、股权登记日:1999年7月14日;
7、除权基准日:1999年7月15日;
8、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9年7月19日至1999年7月30日(期内券商营业日);
9、本次配股交易代码:8690
10、投资者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余股由承销商全额包销;
11、获配股票的交易:本次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再行公告。
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在1999年6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梅州日报》上的本公司1999年配股说明书。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