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8-016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2月6日,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新矿业”或“本公司”)
收到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控股”或“收购人”)送交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该摘要显示,国城控股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的重整方参与建新集团破产重整,拟通过执行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及修正案取得建新集团多数股权,进而间接持有建新矿业466,139,241股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99%),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应当向除建新集团外的建新矿业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已上市流通股的要约。现公司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主要内容
1、收购人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国城控股。
收购人名称 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绿谷一号楼2002-2
法定代表人 吴城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绿谷一号楼2002-2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00MA2A0QRN0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矿业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产品及金属国内贸易,国家准
许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年9月26日至长期
吴城
股东名称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迪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
赵俊
通讯方式 18628023030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国城控股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
吴城 273,250.00 207,250.00 54.65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迪德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100,000.00 80,000.00 20.00
浙江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 96,750.00 96,750.00 19.35
赵俊 30,000.00 20,000.00 6.00
合计 500,000.00 404,000.00 100.00
国城控股的股权结构图如下:国城控股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银帝集团
80.00%
吴城 拉萨迪德 浙商产融 赵俊
54.65% 20.00% 19.35% 6.00%
国城控股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吴城。
2、要约收购的目的
国城控股作为重整方参与建新集团破产重整,拟通过执行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及修正案取得建新集团多数股权,进而间接控制建新矿业466,139,241股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99%)。根据《证券法》和《收购办法》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向除建新集团外的建新矿业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已上市流通股的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建新矿业上市地位为目的。
3、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建新矿业除建新集团外的其他所有股东所持有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收购人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数量(股) 占已发行股份的比
(元/股) 例(%)
国城控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77 671,155,753 59.01
2018年2月6日,收购人与北京赛德万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智尚劢合投资有限
公司分别签署了《预先接受要约收购的协议》,赛德万方持有的301,508,345股建新矿业股
份(占建新矿业总股本的26.51%)及智尚劢合持有的73,538,620股建新矿业股份(占建新
矿业总股本的6.47%)将不可撤销地用于接受要约。
4、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9.77 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建新矿业股份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9.7613元/股。国城控股拟
通过法院裁定间接获得建新矿业股票的成本为7.208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
公告日前6个月内,除接受法院裁定外,国城控股均未买入建新矿业股票。
5、要约收购资金的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为9.77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6,557,191,706.81
元。收购人将按照《要约收购业务指引》的规定,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2个交易日
内,将1,311,438,341.36元(即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公司深圳
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均来源于国城控股自有及自筹资金:
①国城控股实收资本40.4亿元,其中吴城实缴出资20.725亿元,赵俊实缴出资2亿元,
浙商产融实缴出资9.675亿元,拉萨迪德实缴出资8亿元,均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
国城控股已作出承诺:“本公司收购建新矿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均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结构化安排和分级安排,不存在任何结构化融资方式,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建新矿业,亦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建新矿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通过与建新矿业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目前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及相关安排,收购资金来源不存在任何违法情形。”
②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已出具《向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函》,拟向国城控股提供不高于人民币25亿元,用于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支持。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是浙江省目前最大的投资平台之一,注册资本1000亿元,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由30余家民营浙商产业集团共同投资设立,无实际控制人。
③其它方承诺:银帝集团有限公司已作出承诺:若国城控股在实施本次重整及收购中存在资金缺口,在国城控股董事会提出增资扩股请求的情况下,本承诺人愿意为国城控股就本次重整及收购事宜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投入资金,共同增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增资价格参照国城控股账面净资产商定。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作出承诺:若国城控股在实施本次重整及收购中存在资金缺口,在国城控股董事会提出增资扩股请求的情况下,本承诺人愿意为国城控股就本次重整及收购事宜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投入资金,共同增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增资价格参照国城控股账面净资产商定。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已作出承诺:若国城控股在实施本次重整及收购中存在资金缺口,在国城控股董事会提出增资扩股请求的情况下,本承诺人愿意为国城控股就本次重整及收购事宜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投入资金,增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增资价格参照国城控股账面净资产商定。因此,收购人已就履行本次要约收购义务所需资金进行了相应必要安排,承诺具备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能力。且不存在影响收购人支付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收购资金的法律障碍。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且满足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的,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6、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56个自然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之次一交易日起56个自
然日。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以上仅为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部分内容,详细情况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全文。
二、其他说明
本公司收到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仅为本次要约收购的简要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本要约收购并未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等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