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4-084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到公司第
一大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的通知,建新集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于近日签署了《<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吴城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2年3月16日,建新集团与吴城先生签署了《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吴城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建新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吴城先生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5,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新集团与吴城先生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股份转让手续,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自本解除协议书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2022年3月16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本解除协议书签署后,双方保证不就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履行及解除等事宜向对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和主张。
3、本解除协议书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三、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影响上市公司目前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相关承诺、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书》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