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ST 朝华 公告编号:2012-038号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1
月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D座2单元6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2年10月26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公司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会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杜小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向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北京赛德
万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德万方”)、北京智尚劢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尚
劢合”)以发行股份为对价,购买其持有的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重大关联交
易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主营业务转型,恢复其持续经营能力,增强公司盈利
能力,有利于维护和巩固公司的长期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未来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减少关联交
易、避免同业竞争,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该议案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马永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发表意见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核查,担任本次交易资产评估工作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具备证券业
务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除业务关系外,与本公司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及所涉及各方均
无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是在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
评估程序后出具评估报告的,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本次评估机
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与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所采
用的参数恰当,符合谨慎性原则,资产评估结果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马永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该议案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马永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