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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讯:2021年年报业绩预告

公告日期:2022-01-25

*ST华讯:2021年年报业绩预告 PDF查看PDF原文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
收入低于 1 亿元人民币,2020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
报告后已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计,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 2021 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另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尚待年审会计师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3.11规定,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现“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人民币”或者“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2021 年业绩预告情况

        项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47,000 万元-70,0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亏损:108,027.89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下降: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37,000 万元-55,000 万元          亏损:63,620.58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下降: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6206 元-0.9243 元/股            亏损:1.4264 元/股

营业收入          3,400 万元-5,100 万元                  4,669.57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000 万元-3,000 万元                  3,605.22 万元

        项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96,205.41 万元至-219,205.41 万元      -149,205.41 万元(注 1)
东的所有者权益

  注 1:上表中上年末数据与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中的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公
司针对子公司南京华讯收到的退税款对2017和2018年的企业所得税费用及相关科目进行了更正,从而也影响了上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具体更正事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6)。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公司继续处于债务高企、资金短缺艰难困境,同时重整进展不及预期、债务逾期诉讼导致的主要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等进一步限制了公司全年业务的恢复。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应收款项催收专班梳理的情况、催收的进展及公司法务等对相关诉讼的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因以前年度业务或事项形成的应收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地通”)、富申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富申实业”)等公司款项进行风险评估,并计提了较高比例的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讯”)于 2021 年 6 月及2021 年 8 月分别对星地通及富申实业提起诉讼,基于公司资金短缺情况下诉讼
费承担能力的考虑,诉讼金额暂时分别为 1,000 万元及 100 万元。截至目前针对星地通诉讼已被法院驳回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公司申请的保全查封冻结了星地通部分银行账户及股权基本属于轮候冻结;针对富申实业诉讼尚未收到法院受理立案的法律文书。考虑星地通、富申实业自身涉诉案件较多及公司2021 年催收回款进展、诉讼进展及保全结果等情况,公司初步判断上述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较小,公司 2021 年针对上述两家公司的应收款项补充计提了约
2.98 亿元的信用减值损失,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星地通、富申实业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因资金紧张导致银行贷款出现逾期并被银行等机构起诉,公司需要承担较高的逾期支付利息及罚息费用,根据初步测算,上述费用 2021 年初步预估为1 亿元左右;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诉讼案件的判决执行情况计提了较高金额的违约金及延期付款利息费用,根据初步测算,上述违约金及赔偿金等费用2021 年初步估算约 0.69 亿元。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收到华讯科技发来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
法院《应诉通知书》(2020)津 03 民初 688 号及《民事裁定书》(2020)津 03
民初 688 号之一,根据上述《应诉通知书》,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因与华讯科技、华讯投资、公司、深圳市楚轩实业有限公司、湖北麟和贸易有限公司、吴光胜、沈姝利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对华讯科技、华讯投资、公司等提起诉讼。该案中涉及的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履行任何审议程序。根据上述《裁定书》,民生金租已撤回对公司的本次起诉。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31 日收到华讯科技发来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津 03民初 688 号,根据上述《民事调解书》,公司不参与租金等费用的支付,公司不列入相关担保方的范畴。另外,华讯科技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正在积极
推进民生金租办理豁免公司在担保合同项下所有责任,不以任何方式追究公司的担保责任及因此事所引起的任何民事责任的相关文件。民生金租最终是否能出具豁免公司在担保合同项下所有责任,不以任何方式追究公司的担保责任及因此事所引起的任何民事责任的相关文件尚具有不确定性。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月 18 日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7)、《关于公司新增违
规对外担保的公告》(2020-156);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发布《关于公司各类诉讼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于 2021 年每月按期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

  考虑在该案中民生金租已撤回对公司的本次起诉、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形成的《民事调解书》(2020)津 03 民初 688 号中担保方不再包含公司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九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业绩预告公司未就该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将继续积极跟进上述文件协商办理进展,并考虑对公司预计负债相关估计及 2021 年度业绩的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发出的《仲裁通知》
((2019)深国仲涉外受 7319 号-5),申请人天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浩
投资”)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提交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讯科技”)与天浩投资之间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请求裁决三被申请人(华讯科技、公司、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投资”))按照《保证担保书》的约定履行连带保证责任,支付相关债务及债务逾期期间的利息、案件仲裁费等。该案中涉及的公司对外担保未履行任何审议程序。2020年 5 月 29 日,公司收到天浩投资发来的有关豁免公司担保责任的《告知函》。2020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华讯科技发来的通知其已收到与天浩投资之间合同纠纷仲裁案的裁决书及相关的执行通知书。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2019)深
国仲涉外裁 7319 号,天浩投资与朗奇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奇科技”)、华讯科技、公司等之间合同纠纷仲裁案已经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庭终局裁决。根据上述《裁决书》,公司与天浩投资之间的《保证担保书》无效,但公司应承担相关过错责任。案件裁决金额合计为 50,236.78 万元,公司应就朗奇科技对天浩
投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责任。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收到华讯科
技通知,其已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与天浩投资之间合同纠纷仲裁案的《执行裁定书》(2020)粤 03 执 6801 号。根据上述裁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申请执行人深圳航天广宇工业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已作出裁
定。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收到华讯科技发来的《承诺函》,其承诺以因该案
已被查封、冻结的银行存款、房产等优先用于偿还债权人债务,同时承诺如因该仲裁案件导致需上市公司承担赔付责任的,其将优先以对公司的财务资助余额进行抵扣,或者以现金、资产等方式足额偿还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
于公司涉及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
发布《关于解除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于 2020 年 12 月2 日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0);于 2020 年12 月 9 日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2);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发布《关于公司各类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及 2021
年度每月按期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

  上述债务连带责任方之一华讯投资已于 2021 年 3 月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华讯投资重整受理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华讯投资的相关执行程序将中止,天浩投资仲裁案债权人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进行债
权申报并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受偿。天浩投资仲裁案相关债权人通过华讯投资重整程序受偿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如因该仲裁案件导致需公司承担赔付责任的,华讯科技应采取以对公司的财务资助余额进行抵扣,
或者以现金、资产等方式足额偿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按照 2.93 亿元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将积极跟进华讯投资重整进展及天浩投资案相关债权人受偿情况考虑对公司预计负债相关估计及 2021 年度业绩的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子公司成都天谷房产已于 2019 年 7 月对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同时为了控制担保风险,华讯科技向公司就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担保财产为华讯科技对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3 亿元。华
讯科技对渤海银行债务(本金 1,380 万美金)已于 2020 年 1 月逾期,根据 2020
年 8 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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