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 华讯 公告编号:2021-035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
2、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3,700 万元-5,5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亏损:4,054.85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下降: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489 元-0.0726 元/股 亏损:0.0535 元/股
3、预计的期末净资产
项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43,891.20 万至-145,691.20 万元 -52,143.08 万元
者权益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业绩亏损较大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公司因资金紧张继续承担 较高的逾期利息、罚息等,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述费用初步预估为 2300 万元左右;2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以前年度业务或事项形成的应收款进行了 风险评估,计提了较大额的信用减值损失,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述信用减 值损失计提金额大约为 700 万元左右。
针对公司目前状况,公司正积极配合法院、监管机构、政府各相关部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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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等,全力推动尽快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四、风险提示
1、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
且 2019 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
示意见”,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6月 16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快报,公司 2020 年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若为负值,或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将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再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4.3.11 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
知书的公告》,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 2016 年报、2017年报、2018 半年报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 2,881.16 万元、11,831.00 万元、2,771.79万元。公司需要根据上述事先告知书中的事实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如依据河北证监局最终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及年审会计师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审核结果,导致公司 2015 年至 2020 年财务指标最终实际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深证上[2018]55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的,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2020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发布公告《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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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公告编号:2020-032):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收到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
有限公司送达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另外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之(六)规定,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