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讯方舟
股票代码:000687
收购人:吴光胜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源南路203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源南路203号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第37栋1楼及2楼靠西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臣田工业区宝田一路37栋华讯方舟移动宽带产业
园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赵术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中华路4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中华路4号
签署日期:2017年12月8日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收购方吴光胜及一致行动人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赵术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包括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履行其他的授权或批准,其履行本报告书中的相关声明或承诺亦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收购人本次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华讯方舟股份880,0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11%。本次收购后,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上市公司
229,862,865股,占发行总股本的30.00%。收购人本次收购无需取得有关主管部
门的批准。
根据已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7年12月6日起
12 个月内拟进一步增持华讯方舟股份,继续增持比例不超过华讯方舟总股本的
2%。继续增持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7年12月6日起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不超过华讯方舟已发行2%的股份的行为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收购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6
第一节收购人的基本情况......7
一、收购人的有关情况......7
二、收购人之间的关系及一致行动的目的......17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18
四、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之情况...18 五、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金融机构 5%以上股权的简要情况...........................................................................................................19
第二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20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20
二、收购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
股份计划......20
三、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21
第三节收购方式......22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22
二、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22
三、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权利限制情况......22
第四节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23
第五节本次收购完成后的后续计划......24
一、未来12个月是否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
重大调整......24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24
三、是否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24
四、是否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24
五、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24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25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25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6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26
二、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27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30
一、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30
二、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30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30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30
第八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31
一、收购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股份的情况......31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31
第九节收购人的财务资料......33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33
二、利润表......35
三、现金流量表......36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38
第十一节收购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39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44
一、备查文件目录......44
二、查阅方式......44
附表:......45
收购报告书附表......45
释义
本报告书 指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指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华讯方舟
收购人、收购方 指 吴光胜先生,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指 吴光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赵术开
动人
华讯科技 指 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指收购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的
本次收购 指 方式增持上市公司 88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11%,收购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30%
华泰联合证券、财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务顾问
律师、收购人律师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近三年 指 2014年、2015年、2016年
最近一年 指 2016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收购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第16号》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不超过 指 含本数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的有关情况
(一)吴光胜先生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吴光胜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吴光胜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9001197901******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源南路203号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源南路203号
联系电话 0755-26050307
吴光胜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1月出生,中共
党员,博士在读,深圳市人大代表、国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广东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16国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曾任华讯方舟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华讯科技副董事长、总经理,华讯方舟董事长。
2、最近五年内从事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所任职务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