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8—015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5月18日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至2018年5月18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B3区35-4号公建公司会
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熊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5名,代表股份109,396,57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94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人,代表股份
107,232,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87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0人,代表股份2,164,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07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8,184,0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17%;
反对731,2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5%;
弃权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8,118,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4209%;
反对731,2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5%;
弃权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39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8,184,0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98.8917%;
反对731,2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5%;
弃权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8,118,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4209%;
反对731,2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5%;
弃权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39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8,181,4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93%;
反对731,2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5%;
弃权48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42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8,115,6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4185%;
反对731,2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5%;
弃权48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422%。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8,184,0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17%;
反对731,2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5%;
弃权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8,118,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4209%;
反对731,2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5%;
弃权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39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8,167,7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68%;
反对1,227,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1220%;
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8,101,9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4060%;
反对1,227,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1220%;
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8,184,0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17%;
反对731,2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5%;
弃权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8,118,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4209%;
反对731,2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5%;
弃权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39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关于2018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鉴于: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熊强先生、李剑先生、张波先生为关联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此,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司所持股份数量为100,000,000股,关联股东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8,065,7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5.8376%;
反对1,330,7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4.162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7,999,9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5.1369%;
反对1,330,7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4.162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8,184,0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17%;
反对731,2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5%;
弃权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8,118,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4209%;
反对731,2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5%;
弃权4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39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隆安(大连)律师事务所韩海鸥律师、任卉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