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3—031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信托贷款情况概述
2013年11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6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议案,同意我公司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信托贷款合同,信托规模为1.1亿元人民币,期限六个月,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固定利率为6.2%/年,贷款期内不进行
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信用贷款,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项
信托贷款合同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
成立日期:2009年7月2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邬小蕙
注册资本:1,499,812,523 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资金信托;
(二)动产信托;
(三)不动产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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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价证券信托;
(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
务;
(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
顾问等业务;
(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一)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
财产;
(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三)从事同业拆借;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
业务。
股权结构: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粮粮
油有限公司、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出资比例分别为72.009%、4.0005%、
4.0005%、19.99%。
该公司依照《公司法》、《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
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监事会,公司治理机制
完善,运作规范;在董事会下设信托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风险管理机构,统筹负责设计和
审议公司整体风险管控的组织架构,规划风险管理职能和各级风险管
理授权体系等工作,在经营管理层下设独立于其他部门的合规和风险
控制部、审计稽核部,分别负责公司整体日常风险管理工作、对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三道防线的风险控制机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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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防范和避免风险。该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规定,谨
慎履行受托人职责,所有已到期项目顺利兑付清算,未结信托项目情
况正常,未出现兑付风险。
根据中粮信托年报,截至2012年末,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
中粮信托自有资产23.33亿元,净资产22.54亿元,净资本20.85亿
元,信托资产规模1,239.97亿元,当年信托报酬率0.46%,公司当年
实现净利润1.735亿元,资本利润率11.97%,自营资产不良资产率0%。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
务的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用良好,履约能力有一
定的保障。
三、信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1、协议方:
贷款人: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人: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人民币 1.1亿元;
3、借款用途:用于向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营运
的流动性资金;
4、借款期限:为6个月,放款日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如实际放
款日迟于约定放款日,则借款到期日相应顺延。
5、借款利率与利息偿还:本合同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执行年
利率6.2%。借款期间不因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准利率”)
的调整而调整本合同的借款利率。
6、担保: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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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和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
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托贷款将有助于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拓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