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4—038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拟向武汉信用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用
发展公司”)申请 10,000 万元,期限 1 年,年利率 7%,由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武
汉盈驰新零售有限公司、大连友谊金石谷俱乐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二)鉴于公司董事李剑为信用发展公司执行董事,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剑、张波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信用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洪山区徐东路 7 号凯旋门广场 4 层 4-1 室
法定代表人:李剑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55030457N
经营范围:对工业、商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的投资;投资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计算机、机械设备、通讯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材料、摩托车、汽车销售;设备租赁;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实际控制人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历史沿革
信用发展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8 日,曾用名武汉信用投资管理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7 日变更为现名称,隶属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信用发展公司员工 31 人,为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资金业务经营主体,近年来主要开展存量资金业务的去化工作。
(三)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484,444.26
负债总额 307,706.71
所有者权益 176,737.55
营业收入 19,585.63
利润总额 1,070.22
净利润 574.78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李剑为其执行董事。
(五)本次交易对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融资利率参照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属于合理范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借款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借人):武汉信用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借款金额、期限及其他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100,000,000.00),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实际借款金额与本条约定的借款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准。
借款期限:12 个月,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
(二)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按照固定利率年利率 7%收取,日利率=年利率÷360。
(三)借款的偿还
甲方还本付息的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甲、乙双方可协商确定提前偿还借款事宜,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甲方支付的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实现债权的费用、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复利、逾期利息、利息、本金,上述顺序乙方有权予以变更。
(四)违约责任
甲方出现任何违约情形,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并赔偿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证费、差旅费、评估费、律师费等。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借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向关联方借款,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融资利率本着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参照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本次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2024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信用发展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拟向武汉信用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有助于公司经营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