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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79 深市 大连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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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友谊:关于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公告

公告日期:2010-09-04

证券代码:000679 证券简称:大连友谊 公告编号:2010-028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发兴公司”)
    成立于2010年7月2日,新发兴公司系专门为开发大连东港地块而设立
    的项目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是盛都房地产开发
    (大连)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不存在其他资产、负债和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友谊合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出资1,000
    万元全资收购新发兴公司100%股权。本次新发兴公司股权收购不构成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股权收购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双方关于新发兴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将于近日签署。
    2、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已经2010 年9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盛都房地产开发(大连)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公司性质:有
    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号;法人代表:徐健
    民;注册资本:102,482.18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工商企法字
    2102001109491,主要股东:中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0%股份、北京新
    蓝置业有限公司持有40%股份,哈尔滨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2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证经营);项目投资(不
    含专项审批);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凭资质证经营);经
    济信息咨询。
    2、盛都房地产开发(大连)有限公司及其三名股东与我公司及
    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收购资产名称: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类别:股权投资
    权属:该项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
    所在地: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号
    截止2010年9月3日,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大连新
    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帐面净值为9,987,742.00元。
    2、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盛都房地产开发(大连)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证经
    营);物业管理;项目投资(不含专项审批);经济信息咨询”;注册
    资本:1,000万人民币;设立时间:2010年7月2日;注册地址:大连
    市中山区延安路9号。
    该公司设立于2010年7月2日,不存在其他资产、负债和业务,没
    有发生经营行为。
    3、交易标的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计,该公司为公司提供了2009年度审计报告服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3日出具了中准审字
    [2010]6067号《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该审计
    为无保留意见事项的审计报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2、转让价格、支付时间和方式
    1)股权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
    2)大连友谊合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
    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盛都房地产开发
    (大连)有限公司。
    3)盛都房地产开发(大连)有限公司在收到股权转让款项的5
    个工作日内协助签署股权转让的法律文件,协助办理股权过户的相关
    手续。
    3、双方保证与承诺
    双方确认,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债
    权、债务。
    大连友谊合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在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该公司在履行股权转让前签订的相关合同过
    程中所产生的法律问题与盛都房地产开发(大连)有限公司无关。
    4、有关费用负担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工商变更登记
    等),由大连友谊合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盛都房地产开发(大连)有限公司于2010 年6 月25 日拍得位于
    东港的大连市国有建设用地(2010)-16 地块,该公司将该地块部分
    开发权授予其全资子公司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收
    购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可获得该地块对应的开发权。
    东港位于大连城市发展的核心点上,定位高端,有较好的发展潜
    力。按照大连东港区规划,东港区将作为人民路中央商务区的延伸区、
    国际航运中心的服务区、游轮经济的核心区。东港区域地理位置优越,
    周边环境山海相伴,各种配套齐全,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因而,通
    过收购新发兴公司股权实施东港项目,将会壮大公司实力,使公司资
    本实力实现跨越,对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东港项目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可以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对提
    高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保持公司地产业持续增长的盈利能力具有积极
    作用,有利于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大连合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与盛都房地产开发(大连)有限
    公司签署的《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4、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9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