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重要提示
《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者在作出认购配股
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本公司于2001年3月8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2]98号文批准实施。
二、本次配股方案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配股比例:以公司2000年末总股本16,565.796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
股(按照目前股本为每10股配售2.72727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4969.7388万股。
3、配股总数:
本次配股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以现金认购本次可配股份的40%,
放弃其余60%可配股份,即认购828.7531万股,本公司的发起人潍坊央子盐化集团
公司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社会公众股5,559.84万股,本次可配股份为1,516.32万
股。因此本次配股预计可配售2,345.0731万股。
4、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5、每股配售价格:本次每股配售价为7.20元。
三、本公司《配股说明书》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