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当代东方 股票代码:000673 公告编号:2016-042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6年5月3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5月3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68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2.87元。
5、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年。
(1)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次解锁 50%
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次解锁 50%
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权益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次解锁 50%
预留权益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权益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次解锁 50%
预留权益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次解锁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若预留部分在2016年授予则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次解锁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若预留部分在2017年授予则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第二次解锁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在满足此前提之下,若第一个解锁期内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这部分限制性股票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时一起解锁;若下一年仍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第二个解锁期内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时,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A、B、C、D四档,对应的考核结果如下:
A B C D
等级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分数段 80分以上 70~80分 60~70分 60分以下
可解锁比例 100% 80% 7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激励对象根据年度考核分数对应的个人可解锁比例进行解锁。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5年11月9日,公司六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六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5年12月8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关于将实际控制人王春芳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当代东方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16年5月3日,公司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价格和授予对象人数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总量调整为11,628,268股,授予价格调整为6.435元/股,授予对象人数调整为52名,同时确定授予日为2016年5月3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价格和授予对象人数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说明
1、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价格
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3,0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该方案已于2016年4月26日实施完毕。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拟授予量:
Q=Q0(1+n)=9,827,000股(1+1)=19,654,000股
(2)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P=P0(1+n)=12.87元(1+1)=6.435元。
2、关于调整授予对象人数、授予数量:
原68名激励对象中,王春芳、徐佳暄等16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也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8,025,732股;调整后,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654,000股变更为11,628,268股。
经过上述两项调整事项后,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1,628,268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435元,授予对象人数为52名。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授予条件
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公司完成2015年年度全员绩效考核后实施。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16年5月3日。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16年5月3日
2、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6.435元。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52人,首次授予9,688,268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3%。分配明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