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ST 当代 公告编号:2022-012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9)苏 1003 民初
9461 号及《民事判决书》(2019)苏 1003 民初 9462 号,现将涉及的诉讼事项相
关情况及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相关情况
1、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江苏华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事由
原告与被告之间就双方签署的《电视剧<大军师司马懿〉联合投资合同》中所涉及的投资份额以及发行收益的给付产生争议,原告要求被告返还代垫的投资款 1243.75 万元以及发行收益 1250 万元。
3、判决结果
(1)《民事判决书》(2019)苏 1003 民初 9461 号
被告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华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给付代垫投资款 1243.75 万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96425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01425 元,由被告东阳盟将威
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承担。
(2)《民事判决书》(2019)苏 1003 民初 9462 号
被告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
华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发行收益 1250 万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96800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01800 元,由被告东阳盟将威
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承担。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该判决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预提预计负债约 2500 万元,预计减少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 2500 万元。
公司对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提起上诉。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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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