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19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
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 12 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12 人,代为出席董事 0 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 10 票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陈奕伦、姜佳立投反对票,审
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号:2021-197)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陈奕伦、姜佳立先生反对理由:对于公司三季度所表现的公司经营恶化,需要得到管理层合理解释。
(二)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天津
兴睿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21-198 号公告。
(三)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
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拟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上海市杨浦区杨树
浦路 1058 号阳光控股大厦 18 层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十次临时
股东大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 2021-199 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