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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阳光城:2021年半年度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021 年 08 月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腾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奚微微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
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半年度报告
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第十项“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的相
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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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5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9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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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亲笔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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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阳光城 指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阳光集团 指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信隆 指 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康田实业 指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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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阳光城 股票代码 00067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阳光城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Yango Group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Yang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林腾蛟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慜婧 国晓彤
联系地址 上海·北外滩·杨树浦路 1058 号阳光控股大厦 18 层 上海·北外滩·杨树浦路 1058 号阳光控股大厦 18 层
电话 021-80328709 021-80328765
传真 021-80328600 021-80328600
电子信箱 000671@yango.com.cn sunshine000671@163.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0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 2020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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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内是否有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9,932,211,960.08 24,120,259,469.86 24.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94,051,403.23 1,703,119,671.07 17.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1,839,051,355.88 1,779,825,145.32 3.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992,548,130.02 15,385,320,096.34 -48.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0.37 21.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 0.37 21.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7% 6.92% -0.0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358,209,417,922.37 352,301,853,054.58 1.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0,090,759,791.02 30,693,031,982.08 -1.96%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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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5,656,104.6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3,115,443.1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145,376.5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29,407,272.7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357,373.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4,748,921.4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123,734.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08,036.41
合计 155,000,047.35 --
对公司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以及把 《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47,211,445.90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合作方向项目公司投入开发资金或调拨
富余资金、收到或支付相关资金占用费均属于房地产行业合作经营模式下的
日常经营活动,与正常经营业务直接相关,故公司将对联营/合营企业及其他
外部合作方收取的利息收入由“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转入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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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经营为主,开发业态包括住宅、办公和商业等。公司开发项
目以销售为主,同时持有部分物业以丰富公司存货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公司房地产项目主要位于大福建、长三角、珠三角及内地战略城市,凭借丰富的房地产开发与运营经验、快速提升的
企业综合实力及品牌价值,目前位居行业前 15 强。在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指研
究院组成的中国房地产 TOP10 研究组主办的 2021 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成果发布会上,公司位列“ 2021 中国房地产百
强企业”第 13 名,同时荣获“稳健性 TOP10”第 1 名以及“ 2021 中国房地产产品力优秀企业”;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联合
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共同发布的 2021 中国房地产 500 强榜单上,公司位列第 14 位,并荣获“成长速度 10 强” 第 1 名。
公司品牌价值持续获得市场更多认可,发展稳健。
(一)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政策和发展情况
2021 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行业延续“房住不炒”的政策基调,行业总体保持增长,其中土地市场热度发展不均较为
明显。
政策方面,为了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2021 年上半年,国家延续 2016 年以来 “房住不炒”的政策基调以
及“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基本定调。在以上基调的基础上,各地方政府继续落实主体责任,基于基本面的变化对
市场进行管控,中央基于监测预警和评价考核机制,对市场过热的城市进行约谈与问责。在行业逐步进入平稳运行区间后,
中央对于前端土地供给、后端市场秩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1 年 3 月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通过增加土地供应、集中建设等办法,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7 月住建部 8 部门发布《持续整
治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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