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08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3、经公司2018年第二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
集 中 竞价 交易 方 式回 购公 司股 份 。截 至本 次股 权 登记 日, 公 司总 股本 为
4,140,382,95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4,300,509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116,082,441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 1058 号阳光控股大厦 18 层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公司董事局主席林腾蛟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7 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77 人,代表股份 1,344,870,05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735%。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均是委托代理人或公司董秘
出席表决),代表股份 602,286,319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32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4 人,代表股份 742,583,73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41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1-11、13-21项均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提案12项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341,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9607%;反对13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3%;弃权3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02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3%;反对13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8%;弃权3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9%。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342,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9608%;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2%;
弃权3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2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0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7%;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3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9%。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342,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9608%;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2%;弃权3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2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0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7%;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3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9%。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342,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9608%;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2%;弃权3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2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02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7%;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3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9%。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661,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9845%;反对20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342,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6%;反对20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344,590,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9792%;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2%;弃权1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98,270,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8%;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1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1,769,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7694%;反对2,7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2016%;弃权3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2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5,449,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20%;反对2,7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1%;弃权3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9%。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563,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9772%;反对30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2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44,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1%;反对30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4,485,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9714%;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02%;弃权2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1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166,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6%;反对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2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43,313,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42%;反对1,5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6,99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6094%;反对1,55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竞买土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