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05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
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20,293,395.1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77,255,567.31元,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5,337,243,558.22元。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0 年末总股本 4,136,521,400 股扣除
不享受股东红利的公司回购股数 24,300,509 股后 4,112,220,8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81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十届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