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0-09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湖北省武汉市鹦鹉村“城中村”
改造项目意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 本次签订的仅为意向协议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
意向性约定,意向协议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 本意向协议书仅作为本公司开展初步工作的依据,并需履行公司内部(董
事会)和外部(政府相关机构)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合同的履行期限根
据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确定。
.. 本意向协议书及其后续履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未能摘牌
的风险。
.. 公司将根据本意向协议书,按进度支付城中村改造前期所需款项,此意
向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将与武汉鹦鹉沣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鹦鹉沣盛”)签订意向性协议,由鹦鹉沣盛与本公司共同合作参与鹦鹉村“城
中村”改造项目,本项目开发及还建捆绑用地面积约11.26 万m2,,根据测算,
计容建筑总面积约40.05 万m2,其中可销售建筑面积约27.35 万 m2,还建建筑面
积约12.70 万 m2,该项目土地获得价款约6.24 亿元。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向鹦2
鹉沣盛支付项目保证金5,000 万元,鹦鹉沣盛用于支付“城中村”改造各项相关
费用。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企业名称:武汉鹦鹉沣盛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汉阳区鹦鹉大道259 号
法人代表:陈阳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旅游、能源、农业、酒店、娱乐及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金属
材料、建筑及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批零兼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
务。(国家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注册资本:贰仟壹佰万元整。
鹦鹉沣盛系武汉市汉阳区江堤街鹦鹉村“城中村”改造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
的经济实体,承担“城中村”村湾改造的任务,享有土地资源的优势。为加快武
汉村湾改造步伐,鹦鹉沣盛将与公司合作,参与鹦鹉村“城中村”改造。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鹦鹉沣盛双方合作开发武汉市汉阳区江堤街鹦鹉村“城中村”综合改
造中的开发用地及还建用地捆绑开发项目。该项目包含A、B 两地块,用地面积
共约11.26 万m2,其中A 地块净用地面积约6.7 万m2(含扩大用地9700 m2,见注
1),容积率为3.8,B 地块净用地面积约4.56 万m2,容积率为3.2。(已扣除村
经济实体自用的产业用地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类控制用地,具体地域范围
和土地面积以市土地规划部门的审批为准)。
合作项目将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鹦鹉沣盛将支持公司参与摘牌,如
能顺利摘牌,公司将作为开发主体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协议,公司按不同地块向鹦鹉沣盛支付土地补偿款,其中A 地块土地补
偿款为8,000 万元;B 地块土地整合总成本不超过3,000 万元,本公司承担其中
60%,鹦鹉沣盛承担其中40%。本协议签订时,公司向鹦鹉沣盛支付项目保证金
5,000 万元,鹦鹉沣盛用于支付“城中村”改造各项相关费用。若公司摘牌成功
获得该项目开发权,该5,000 万元保证金冲抵向鹦鹉沣盛支付的土地补偿款。
本项目前期项目的废标费用不超过1,600 万,该费用直接列入城中村改造综3
合成本,应列入重新挂牌底价,费用由公司承担,在挂牌前,公司直接支付给鹦
鹉沣盛。
公司将负责合作项目的拆迁和还建工作。该项目享受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
且产生的利益归公司所有,鹦鹉沣盛应全力积极予以配合。本协议签订后,鹦鹉
沣盛不得无故终止与公司合作而与他人合作本项目。协议约定双方违约责任。
注1: 扩大用地9700 m2 不属于鹦鹉沣盛所辖范围,已与原土地所有方签订整合土地补
偿协议, 国有土地的整合及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本公司配合政府部门负责拆迁补偿安置。
四、本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意向协议书,按进度支付城中村改造前期所需款项,合同履行对
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该项目位于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区域,紧邻国家级产业开发区,该区域延续汉
阳地区悠久的人文历史传统,武汉市将把该区域打造成一个品质一流、环境优美、
服务上乘的综合性城市副中心和代表武汉市水乡特色和良好的生态的居住新城。
本公司拟将该地块开发以高层住宅为主,将利用该项目A 地块临近滨江大道景观
带和长江的特点,打造高品位高端住宅;B 地块将打造成为高性价比、高品质的
人文社区。该项目若能成功获取,将为公司提供新的土地储备,成为公司新的利
润增长点。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意向协议书已于3 月24 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并以
同意票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该事项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
准,并且经累计计算该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也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因此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
场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没有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
项完成后,将利于公司新增土地储备,且有利于增强公司房地产开发主营业务的
发展潜力,并对公司未来几年内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经营管理的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4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鹦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湖北省武汉市鹦鹉村“城中村”改
造项目合作意向的独立董事意见。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