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014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
届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王洪飞先生、陈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洪飞先生、陈刚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简历
王洪飞先生:196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曾任江苏南通市发改委科员、通州市五甲乡乡长助理、南通市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1994年8月至1999年5月历任交通银行南通分行支行行长,分行信贷处处长,1999年8月至2014年3月历任鸿意地产公司总经理、万业新鸿意地产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任本公司江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7年7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任华东区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1月,任本公司联席总裁,其中2018年9月至2020年1月,兼任本公司山东区域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兼任本公司华中区域公司董事长。2019年2月至2021年1月,兼任本公司湖北区域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经核查,王洪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持有本公司股票 3,150,000
股。王洪飞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陈刚先生:196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曾服务于涪陵法律事务中心,1998年12月至2007年1月,任重庆圣石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7年2月至今,任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17年5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经核查,陈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持有本公司股票 765,000 股。
陈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