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 5 证券简 称:金岭矿业 公告 编号:2023-032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 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 年初至
期比上 报告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末比上
增减 年同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408,212,655.37 294,699,510.16 294,699,510.16 38.52% 1,078,734,258.00 1,127,975,611.63 1,127,975,611.63 -4.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0,262,032.96 36,517,623.13 36,517,623.13 92.41% 176,778,945.54 199,458,923.14 199,458,923.14 -11.37%
东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69,796,549.74 35,803,216.06 35,803,216.06 94.94% 175,265,370.50 196,473,536.54 196,473,536.54 -10.79%
损益的净利润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 — — — 207,830,011.81 330,555,015.79 330,555,015.79 -37.13%
金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8 0.061 0.061 93.44% 0.297 0.335 0.335 -11.34%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18 0.061 0.061 93.44% 0.297 0.335 0.335 -11.34%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20% 1.19% 1.19% 1.01% 5.61% 6.67% 6.67% -1.06%
益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726,296,092.22 3,528,999,408.94 3,529,374,898.43 5.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 3,206,842,037.83 3,067,839,627.12 3,067,839,627.12 4.53%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单项交易而确认
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
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计影响调整如下:
1.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 年 1 月 1 日原列报金额为 25,126,887.92 元,累积影响金额 398,410.94 元,2022 年 1 月
1 日调整后列报金额为 25,525,298.86 元;
2.递延所得税负债:2022 年 1 月 1 日原列报金额为 5,219,831.35 元,累积影响金额 398,410.94 元,2022 年 1 月 1
日调整后列报金额为 5,618,242.29 元。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 年 1 月 1 日)
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处理。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计影响调整如下:
1.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列报金额为 29,916,636.52 元,累积影响金额 375,489.49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后列报金额为 30,292,126.01 元;
2.递延所得税负债:2022 年 12 月 31 日原列报金额为 6,775,602.54 元,累积影响金额 375,489.49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后列报金额为 7,151,092.03 元。
(二) 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8,531.39 489,377.8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85,570.40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353,773.59 1,061,320.7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737.03 -45,836.7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1,934.4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7,451.24 432,800.9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5,366.51 -274,009.30
合计 465,483.22 1,513,575.0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