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ST金岭 编号:2019-018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8日停牌一天,于2019年4月9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9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金岭”变更为“金岭矿业”,证券代码仍为“000655”,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6年、2017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8年4月1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金岭矿业”变更为“*ST金岭”,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改为5%,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55”。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41,278,828.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475,786.3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395,686,331.97元,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度业绩情况,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董事会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8日开市起停牌1天,2019年4月9日开市起恢复交易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金岭”变更为“金岭矿业”;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655”;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