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编号:2018-045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5月17日15:00~2018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西王工业园办公楼
5、主持人:董事长王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或授权代表) 共8人,代表股份308,446,4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6.007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279,528,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56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8,917,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09%。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宋彦妍律师及董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308,434,183股(其中主要股东279,528,537股,中小股东28,905,646),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票12,300股(其中,主要股东0股,中小股东12,3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票0股(其中,主要股东0股,中小股东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08,434,183股(其中主要股东279,528,537股,中小股东28,905,646),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票12,300股(其中,主要股东0股,中小股东12,3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票0股(其中,主要股东0股,中小股东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08,434,183股(其中主要股东279,528,537股,中小股东28,905,646),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票12,300股(其中,主要股东0股,中小股东12,3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票0股(其中,主要股东0股,中小股东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08,434,183股(其中主要股东279,528,537股,中小股东28,905,646),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票12,300股(其中,主要股东0股,中小股东12,3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票0股(其中,主要股东0股,中小股东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8,905,646股(其中主要股东0股,中小股东28,905,646),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反对票12,300股(其中,主要股东0股,中小股东12,3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弃权票0股(其中,主要股东0股,中小股东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08,434,183股(其中主要股东279,528,537股,中小股东28,905,646),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票12,300股(其中,主要股东0股,中小股东12,3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票0股(其中,主要股东0股,中小股东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08,434,183股(其中主要股东279,528,537股,中小股东28,905,646),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票12,300股(其中,主要股东0股,中小股东12,3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票0股(其中,主要股东0股,中小股东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08,434,183股(其中主要股东279,528,537股,中小股东28,905,646),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票12,300股(其中,主要股东0股,中小股东12,30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票0股(其中,主要股东0股,中小股东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彦妍 董昀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