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方发展”) 与岳
义丰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 4,700
万元(大写:肆仟柒佰万元整)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幻医疗”)40%股权。
2、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 4,700 万元的价格转让义幻医疗 40%的股权。
3、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岳义丰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 岳义丰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成都市武侯区双楠路 291 号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 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
在产权关系
义幻医疗 2011 年—至今 执行董事 是,持股 29.12%
交易对方岳义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一)标的资产概况
公司名称 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 号 10 栋 17 层 1 号、18 层 1 号
主要办公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 33 号成都武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B 栋 3
层 305-1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岳义丰
注册资本 7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10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562048663A
医疗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 络技术咨询;数据处理和存
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技术转让 、销售;基础软件服务、应
用软件服务;会议及展览展 示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组
经营范围 织策划文化交流 活动;市场 营销策划; 公共关系服务;营养健康咨
询(不含医疗卫 生活动);医疗、医 药咨询服务( 不含医 疗卫生 活动);
(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 金额(万元) 占比
(万元) 现金出资 实物出资
1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 280.0000 280.0000 - 40.00%
有限公司
2 岳义丰 203.8235 203.8235 - 29.12%
3 陈厚俊 67.9412 67.9412 - 9.71%
4 刘锐 67.9412 67.9412 - 9.71%
5 岳晓玲 45.2941 45.2941 - 6.47%
6 岳鹏 35.0000 35.0000 - 5.00%
合计 700.0000 700.0000 - 100%
义幻医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出售公司持有的义幻医疗 40%的股权,该
部分股权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义幻医疗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06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5,468,817.43 46,092,545.12
负债总额 24,594,661.87 15,675,189.00
净资产 30,874,155.56 30,417,356.12
营业收入 26,355,787.98 11,945,183.25
营业利润 -2,303,700.69 -470,477.72
净利润 -1,383,855.33 -456,799.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36,248.67 -4,679,253.24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定价方式:协商确定。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对价是以交易双方于 2015 年 11 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的义幻医疗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基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岳义丰
(一)本次股权转让及交易对价
1. 1 本次交易:甲方拟出让其持有的义幻医疗 40.00%股权,乙方或乙方指
定的第三方拟受让甲方持有的义幻医疗 40.00%股权。
1.2 本次交易的作价: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对价金额为人民币
4,700 万元。本次交易对价是以甲乙双方于 2015 年 11 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的义幻医疗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基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1.3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
本次交易的对价。
本次交易甲方所获现金对价由乙方分两阶段向甲方支付,具体如下:
2.1 第一阶段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2.1.1 一期转让价款: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应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
向甲方支付交易对价人民币 500 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
2.2.2 二期转让价款: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应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前,
向甲方支付交易对价人民币 1,000 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收到该笔款项后,甲方配合办理义幻医疗的 20%股权的过户手续。
2.2.3 三期转让价款: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应在股权工商办理完毕后 30
日内向甲方支付交易对价人民币 500 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
2.2 第二阶段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2.2.1 一期转让价款: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应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前,
向甲方支付交易对价人民币 1,000 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
2.2.2 二期转让价款: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应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
向甲方支付交易对价人民币 1,000 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收到该笔款项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办理义幻医疗剩余 20%股权的过户手续。
2.2.3 三期转让价款: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应在股权工商办理完毕后 30
日内向甲方支付交易对价人民币 700 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
2.3 双方同意,乙方有权在以上 2.1 款、2.2 款约定的付款步骤的基础上,提
前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此时,甲方亦应当相应提前办理该等股权工商变更手续,以保持双方履约步骤的同步实施。
(三)担保条款
如由第三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交易对价的,乙方同意对第三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具体约定参见本协议第 4.3 款。
(四)违约条款
4.1 因乙方原因未能向甲方在约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对价的,每延期一日,
乙方应按照当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2 双方确认并同意,如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未能在约
定时间内支付交易对价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项下乙方或乙方指定的
方按约已支付部分交易对价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单方撤销整体交易。
4.3 本协议 4.2 款的部分解除条款,不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已办理
阶段股权过户,当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交易对价超过10 日的,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当期应付给甲方而未付的交易对价 30%作为违约金。
4.4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交易结构和交易条件,双方有义务按约履行。如
果一方在实施过程中擅自改变交易结构和交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改变或要求改变交易的对价、期限、交割等),则视为该方严重违约。此时违约方除了应当立即纠正违约行为之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支付本次回购交易总对价金额 30%的违约金。
(五)生效及其他
5.1 本协议自本协议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精神,在相关时间节点就本次交易
步骤相关事宜与其他股东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各方届时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若与本协议存在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