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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0

风华高科: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 43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3-5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广东恒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5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33),持有公司 11,518,324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的特定股东广东恒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聚达”)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910,99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

  公司于近日收到恒聚达出具的《关于减持风华高科股票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函》,恒聚达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恒聚达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恒聚达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恒聚达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恒聚达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恒聚达非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恒聚达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聚达与其一致行动人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3,874,344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5.52%。其中:恒聚达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1,518,3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

  三、备查文件

  恒聚达出具的《关于减持风华高科股票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
函》。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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