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1-1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 月 2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风华路 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1 号楼
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伟先生。
7. 本次大会内容及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 146 人,代表股份数为 345,621,1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8.6068%。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44人,代表股份数为 162,126,0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8.10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184,411,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0.5993%。
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1人,代表股份数为161,209,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007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1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审议,全部议案获表决通过。其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对议案1至议案8、议案10予以回避表决。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 项 议 案 总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数 为 162,126,099 股 。 同 意
161,831,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0%;反对2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831,099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8180%;反对 2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该 项 议 案 总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数 为 162,126,099 股 。 同 意
161,792,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40%;反对2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20%;弃权 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792,099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7940%;反对 2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 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该 项 议 案 总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数 为 162,126,099 股 。 同 意
161,831,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0%;反对2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831,099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8180%;反对 2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该 项 议 案 总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数 为 162,126,099 股 。 同 意
161,831,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80%;反对2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831,099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8180%;反对 2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该 项 议 案 总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数 为 162,126,099 股 。 同 意
161,780,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0%;反对34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780,699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7870%;反对 34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该 项 议 案 总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数 为 162,126,099 股 。 同 意
161,792,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40%;反对2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20%;弃权 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792,099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7940%;反对 2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弃权 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该 项 议 案 总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数 为 162,126,099 股 。 同 意
161,792,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40%;反对33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792,099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7940%;反对 33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该 项 议 案 总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数 为 162,126,099 股 。 同 意
161,871,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27%;反对25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871,099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99.8427%;反对 25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该 项 议 案 总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数 为 162,126,099 股 。 同 意
161,837,2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19%;反对28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52%;弃权 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