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633 深市 合金投资


首页 公告 合金投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合金投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08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4-029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北京时间 16: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14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圣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4 人,代表股份 82,562,17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3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9,879,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总数的 20.74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3 人,代表股份 2,682,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9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3 人,代表股份 2,682,60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3 人,代表股份 2,682,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966%。

  2、公司董事李圣君,独立董事马凤云、胡本源、陈红柳,监事会主席韩铁柱、监事李旭、王婧出席了会议,董事杨华强、副总经理白巨强、王加凡以通讯方式参与了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081,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4%;反
对 27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5%;弃权 2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2,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995%;反对 27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90%;弃权 2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15%。

  表决结果:通过。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095,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42%;反
对 2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3%;弃权 20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5,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878%;反对 2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5%;弃权 20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2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康、巴豫婷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