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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关于签订收购赤峰金剑铜业51%股权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8-08-06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08-020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收购赤峰金剑铜业51%股权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08年8月2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自然人王宝栋先生、于佐兵先生、赵玉明先生、郝建伟先生、李海峰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共同签订了《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受让转让方持有的金剑铜业51%股权,收购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 (经国资部门备案)为依据确定。其他各方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收购后,公司将持有金剑铜业51%,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次股权转让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尽快召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二、转让方介绍 
      王宝栋,男,身份证号:210882197901021036,住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钢铁西街松州园小区30号楼851号;
    于佐兵,男,身份证号:150402197102240339,住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过小区梅园4号楼252号;
    赵玉明,男,身份证号:150402195712024431,住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幼师家属院-27号;
    郝建伟,男,身份证号:150402196507100655,住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过小区梅园4号楼242号;
    李海峰,男,身份证号:150402197201020390,住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过小区梅园4号楼252号;
    截止披露日,自然人王宝栋先生、于佐兵先生、赵玉明先生、郝建伟先生、李海峰先生未持有铜陵有色股份,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交易的标的基本情况
    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45,000万元,住所赤土铁路六公里处,法定代表人为王世远。金剑铜业的经营范围为:粗铜冶炼、硫酸回收、三废产品(炉渣)回收、利用、阴极铜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本次交易标的为金剑铜业51%股权,金剑铜业全部股权未发生质押、冻结情况。目前拥有年产标准阴极铜8万吨,工业硫酸24万吨,铜渣磨料10万吨的生产能力。截止2008年7月31日,流动资产28,518.81万元,长期投资1,750.00万元,固定资产47,376.14万元,资产合计为78,650.10万元;流动负债21,669.81万元,长期负债0万元,负债合计21,669.8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6,980.30万元,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78,650.10万元,净利润2156.62万元(未经审计)。
    四、交易的标的主要内容、定价依据 
    金剑铜业的原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及本次转让比例为:
    投资人名称 投资人证件号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转让比例(%)
    王宝栋 210882197901021036 27000 60% 34%
    于佐兵 150402197102240339 6300 14% 3.6%
    赵玉明 150402195712024431 4500 10% 5%
    郝建伟 150402196507100655 3600 8% 4.2%
    李海峰 150402197201020390 3600 8% 4.2%
    合计 45000 100% 51%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所占股权比例为:
    股东名称 投资人证件号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号:340000000000848(1-1) 货币 22950 51
    王宝栋 身份证号:210882197901021036 货币 11700 26
    于佐兵 身份证号:150402197102240339 货币 4680 10.4
    赵玉明 身份证号:150402195712024431 货币 2250 5
    郝建伟 身份证号:150402196507100655 货币 1710 3.8
    李海峰 身份证号:150402197201020390 货币 1710 3.8
    合计 45000 100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转让方持有的金剑铜业51%股权,公司与转让方一致同意以2008年7月31日为基准日,2008年8月1日为资产交割日,对金剑铜业的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和评估,以审计评估结果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审计评估确认的金剑铜业净资产价格的51%。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以双方签字、盖章;资产专项审计评估报告经各双方确认;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进行交易的目的及本次交易对本公司影响
    本次拟进行的股权收购行为符合公司做大做强铜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创造条件控制资源,挖掘潜力提升冶炼,优化结构发展加工"的发展战略。公司认为在收购金剑铜业后,可以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的冶炼企业的管理经验、生产技术优势和铜原料采购优势,进一步降低收购企业的生产成本;可以增加公司的阴极铜产量,使公司阴极铜产量继续保持国内第一位的领先地位,提高公司阴极铜市场占有率3%以上,有利于公司规模与效益的同步扩张;可以以此为切入点,建立公司北方基地,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收购双方关于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3、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4、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转让股权的临时股东会决议;
    该股权收购行为为非关联方交易,公司将视工作进程,在相关条件具备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收购事宜作出决议。公司将根据该股权收购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收购尚需国家有关部门备案批准,由于收购行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