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铜都铜业
股票代码:0630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公司名称: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侧楼
发行人律师:安徽天合律师事务所
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配售股票数量:101,556,000股
配售股票价格:每股人民币7.60元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证监发(1999)12号《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21号《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证监发(1999)13号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写。旨在向投资者提供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次配股的有关资料。本公司董事会于2000年3月 25日召开三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配股预案,并于2000年7月22日提交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本次增资配股方案已经合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以皖证监发字[2000]53号文出具初审意见,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2000]172号文核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 :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 : 桂敏杰
电话 : (0755)2088888
传真 : (0755)2083194
2. 发行人 : 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
法定代表人 : 杨振超
联系人 : 吴国忠
电话 : (0562)2825090、2825082
传真 : (0562)2825082
3. 承销团
(1)主承销商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报业大厦16-17楼
法定代表人 : 李仁杰
联系人 : 赵宏志、谷 源、杜 成、杨 林
电话 : (0755)3516283
传真 : (0755)3516266
(2)副主承销商 :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 王世宏
联系人 : 刘 钢
电话 : (0755)2492286
传真 : (0755)2492988
(3)分销商 : 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180号
法定代表人 : 段 虎
联系人 : 石玉晨
电话 : (0755)3673454
传真 : (0755)3373086
(4)分销商 : 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证券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 : 王一楠
联系人 : 刘 毅
电话 : (0755)3379333
传真 : (0755)2890036
(5)分销商 : 汕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汕头经济特区外马路25号
法定代表人 : 吴小辉
联系人 : 薛书荣
电话 : (0754)8161784
传真 : (0754)8361898
(6)分销商 :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20-28层
法定代表人 : 沈 沛
联系人 : 孙 讷、蒋凌博、陈尚文、孔祥志
电话 : (0551)2880939
传真 : (0551)2880332
(7)分销商 :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法定代表人 : 邵 淳
联系人 : 王广学
电话 : (021)63058002
传真 : (021)63057736
(8)分销商 :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 : 张开辉
联系人 : 胡 旭
电话 : (021)68817000
传真 : (021)63057736
(9)分销商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长沙市黄兴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 : 陈学荣
联系人 : 贾文林
电话 : (021)68865411
传真 : (021)68866697
(10)分销商 : 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佛山市季华五路17号
法定代表人 : 刘学民
联系人 : 张慧兰
电话 : (010)85285120
传真 : (010)85285004
4. 股份登记机构 :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 :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 : 黄铁军
电话 : (0755)2083333
传真 : (0755)2083859
5. 发行人律师 : 安徽天合律师事务所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淮河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 : 蒋 敏
经办律师 : 蒋 敏、张大林、汪大联
电话 : (0551)2642792
传真 : (0551)2620450
6. 主承销商律师 :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地址 : 深圳市深南中路2070号
负责人 : 李 淳
经办律师 : 张敬前、李 淳
联系人 徐 斌
电话 : (0755)3781073
传真 : (0755)3781395
7. 会计师事务所 : 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荣事达大道100号
法定代表人 : 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 : 汪 群、李友菊
电话 : (0551)2645425
传真 : (0551)2652879
8. 资产评估机构 : 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兴化路兴化东里甲7号
法定代表人 : 周均才
经办注册评估师 : 刘和发、汪建新
电话 : (010)64209034
传真 : (010)64209028
三、主要会计数据
下表列示了本公司1999年度报告及2000年中期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司刊登在2000年3月7日及2000年7月25 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1999年度报告摘要及2000中期报告摘要。
1999年度、2000年中期主要会计数据
总股本: 36,400万股
单位:万元
1999年度 2000年中期
总资产 167,137 178,171
股东权益
(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02,697 109,405
主营业务收入 165,528 102,050
利润总额 14,833 9,626
净利润 13,141 7,034
四、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三届五次会议核查了公司的配股资格,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的配股条件,并愿意依法对董事会做出的关于配股的决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1、公司与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完全分开,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
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已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订,并经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配股预计实际可募集资金62,422.5万元, 将全部投资于冬瓜山工程项目,该项目已获国务院批准,并经国家计划委员会计原材[1997]2667号文批准立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
4、经安徽省证券管理办公室皖证管字[1997]130 号文及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8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8年3月向全体股东按1997年末总股本10:3 比例配售8,400万股,配股募集资金(含实物资产)全部到位,使用效果良好。 本次配股距前次配股间隔已超过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5、本公司近三年(1997年、1998年、1999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7.56%、10.90%、12.36%,均超过10%;
6、公司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7、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测2000 年的净资产收益率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8、本次配售的股份限于人民币普通股, 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9、本公司以1999年末总股本36,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8比例实施配股,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符合高比例配股的要求;
10、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11、近3年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公司前次募集的配股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完全一致,无变更情况。公司在1998年实施了按1997年末的总股本10配3的配股方案,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58,087.03万元, 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抵配经营性净资产 40,340.16万元,从社会募集货币资金17,746.87万元。货币资金已完全按照《配股说明书》的公布投向投入了安庆铜矿二步工程项目。
13、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14、本次配股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陈述;
15、公司不存在以其资产为股东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16、公司拟定的配股价7.60元/股,高于公司配股前每股净资产;
17、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形。公司存在应收股东单位欠款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等欠款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没有明显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