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2-3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让子公司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
(一)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实施《药品生产质量
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意见》(川食药监安〔2012〕28号)的规定,成都倍
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药业)注射剂车间须在2013年10月前完成符合《药
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GMP)的改造和认证工作,
固体制剂车间须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符合新版GMP的改造和认证工作。
(二)由于倍特药业固体制剂车间和注射剂车间的使用期限均在10年以上,
其设备设施及厂房的功能设计等难以满足持续发展的需要。若按新版GMP的要
求,对其实施改造,则需投入大量资金,而本公司及倍特药业无力提供所需资金。
(三)受环境制约,倍特药业的经营相对困难且本公司优势产业的发展亟待
支持;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让子公司成都倍
特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预案》。(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发布的《成都高新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同意本
公司出让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各方
1、出让方:本公司
2、受让方:四川方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交易标的: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成交金额:7230万元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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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由于本公司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
区支行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诉,本公司所持倍特药业股权部分
(占本公司所持倍特药业股权的50%)被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
(目前,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将该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的申请执行
人变更为成都市鼎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于该被查封股权的转让需与申请执
行人达成协议。目前,本公司正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以争取解除该部分股权
的转让限制。
(七)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及其他有权机构的同意或批准。如未获前述同意
或批准,将不得实施。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受让方名称:四川方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向药业)
(二)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
(四)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
(五)法定代表人:苏忠海
(六)注册资本:7000万元
(七)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0000036656
(八)主营业务:制造销售滴眼剂、溶液剂、洗剂、滴鼻剂、小容量注射剂、
无菌原料药(硫酸阿米卡星、硫酸卡那霉素、硫酸头孢匹罗、氨曲南)、片剂(头
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头孢菌素类)、原料药(阿米卡
星、盐酸头孢他美酯、头孢克肟、酮咯酸氨丁三醇、盐酸林可霉素、盐酸克林霉
素、盐酸赖氨酸、妥布霉素、单硫酸卡那霉素、硫酸卡那霉素、硫酸阿米卡星、
头孢地尼、聚甲酚磺醛、盐酸法舒地尔)(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5年12
月31日);国内商业贸易(国家专控、专营、专卖除外);设备租赁、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
(九)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投资额(万元) 投资比例%
成都镇泰投资有限公司 5114 73.06
成都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1886 2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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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实际控制人:苏忠海
(十一)方向药业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十二)方向药业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年末
资产总额 40,819.26
负债总额 31,373.45
流动负债 24,248.45
银行贷款 5,500.00
净资产 9,445.81
项 目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20,691.80
营业利润 4,215.79
利润总额 4,068.06
净利润 3,051.05
三、倍特药业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