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2-6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聚焦主业,剥离处置与发展战略不相关的非核心业务、资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开发)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成都新建业倍特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建业)100%股权以现金 6,003.17 万元转让给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资管)。同时,倍特开发应收新建业 2,600 万元债务及相应利息,在高投资管支付股权转让尾款时一并由新建业偿还。
上述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由于本次交易对方高投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任正先生、冯东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高投集团、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
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国资审批程序。倍特开发已和高投资管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该合同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后生效。
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新建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建业主要资产系持有的康派大厦房产,目前主要用于出租。康派大厦形成年代久远,资产状况比较老旧,租金收益水平较低。本次公司子公司倍特开发出售新建业 100%股权,符合公司剥离非核心业务、资产进而聚焦主业的转型战略。本次交易有利于回笼资金,改善资产结构,将资源和精力集中投入到功率半导体等主业,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净回笼资金约 8,600 万元,预计增加交易完成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5,800 万元,具体数据以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为准。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三)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
539 号 B 座 15 楼
(四)主要办公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
锦城大道 539 号 B 座 15 楼
(五)法定代表人:阙润林
(六)注册资本:108,000 万元人民币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25397906N
(八)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包括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等。近三年主要从事资产运营管理。
(九)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投资管为成都高投产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高投集团全资孙公司。
(十)公司与高投资管存在关联关系,高投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十一)履约能力:高投资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指标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00,813,927.42 4,872,607,037.29
负债总额 3,781,332,151.39 3,996,082,507.79
净资产 1,019,481,776.03 876,524,529.50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660,320,141.50 953,158,747.19
净利润 143,379,828.54 18,240,940.04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成都新建业倍特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62170430XN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申书龙
成立时间 1993 年 11 月 15 日
注册地 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 51 号 24 层
主要办公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 51 号 24 层
经营范围 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房屋租赁
注册资本 2,354.8344 万元
(二)股权结构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0%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00%
成都新建业倍特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指标 2022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416,336.51 35,227,194.60
负债总额 33,892,407.18 25,191,974.8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1,523,929.33 10,035,219.74
2022 年度 1-6 月(经审计) 2021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46,482.68 6,227,469.33
营业利润 -8,511,290.41 879,830.05
净利润 -8,511,290.41 824,526.45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成都新建业倍特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2022 年 1-6月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2)第 0483 号)》。
(四)历史沿革
新建业成立于 1993 年,成立目的是开发经营康派大厦。目前,新建业持有的主要资产即是位于成都青羊区青龙街 51 号的康派大厦。新建业除了出租康派大厦外,无其他任何业务。
(五)权属状况
新建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新建业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六)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新建业对倍特开发负有的 2,600 万元债务及未结清利息(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利息计算方式以新建业与倍特开发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在高投资管支付股权转让尾款时一并由新建业归还给倍特开发。本次交易完成及按交易协议约定新建业归还借款及相应利息后,公司不存在为新建业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以及其他新建业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新建业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建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评估情况及交易定价
(一)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事宜所涉及的成都新建业倍特房屋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2]0700号)。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
3、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因素,审慎分析了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鉴于新建业公司工商登记经营期限为无限期,公司目前的收入均为投资性房产的房租收入,而该投资性房产截至评估基准日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为12.07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能否续期无法确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公司的经营业务及范围无法确定,所以公司未来收益不能够合理预计,收益法不适用;并且,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业务结构、经营模式、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与新建业相差较大,不能找到可比较的上市公司,评估基准日附近中国同一行业的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较少,相关可靠的可比交易案例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很难取
得,无法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本次评估也不适用市场法。
因此,从委估资产数量的可确定性、被评估资产重置价格的可获取性、委估资产的成新率可估算性三方面判断,加之资产基础法在资产核实的基础上,对各项资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核验,再对各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符合本次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在理论上和实务上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4、评估主要过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鉴于新建业主要资产系持有的康派大厦房产,包括商业、办公、车库。该资产的评估主要过程如下:
(1)商业房地产
由于本次商业房地产面积较大,周边市场存在较少与评估对象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交易案例,故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市场法;用成本法无法体现其公允价值,且根据相关准则和本次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