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07-7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逐步出售以下资产(股权):
(一)本公司持有的成都攀特实业有限公司44.95%的股权;
(二)本公司合并持有的成都市时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
(三)本公司合并持有的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95.89%的股权;
(四)耿家巷车库等资产。
二、以上交易事项的交易对方尚未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持有的成都攀特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攀特公司)44.95%的股权情况
1、该股权已用于银行贷款质押(已在2006年年报中披露)。
2、攀特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27日,注册资本为16205万元,注册地在成都,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业务。
2004年2月,本公司以7283.6万元债权出资获得了攀特公司44.95%的股权。
2006年末,该股权的帐面净值为6555.24万元。
3、攀特公司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8568.57 52.88
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7283.60 44.95
3 四川明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352.96 2.17
4、攀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表:
指标 2006年(万元)
资产总额 21783.06
负债总额 5873.08
应收款项总额 50.27
净资产 15909.98
主营业务收入 8722.13
主营业务利润 518.35
净利润 -295.15
(二)本公司合并持有的成都市时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时运公司)10%的股权情况
1、该股权未设定担保、抵押、质押,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也不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2、时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8日,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注册地在成都新津,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等业务。2005年8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出资11400万元和600万元投资设立了时运公司。目前,本公司合并持有时运公司10%的股权。2006年末,该股权的帐面净值为1200万元。
3、截止2006年末,时运公司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 8181.6 68.18
2 成都集建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618.4 21.82
3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00 5
4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600 5
4、时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表:
指标 2006年(万元)
资产总额 14078.72
负债总额 2109.06
应收款项总额 623.61
净资产 11969
主营业务利润 -30.33
净利润 -30.33
(三)本公司合并持有的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公司)95.89%的股权情况
1、该股权未设定担保、抵押、质押,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也不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2、期货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8日,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注册地在成都,主要从事期货经纪、期货信息咨询、培训等业务。1993年2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500万元和3000万元投资设立了期货公司。目前,本公司合并持有期货公司95.89%的股权。2006年末,该股权的帐面净值为3590.51万元。
3、期货公司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00 85.71
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00 14.29
4、期货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表:
指标 2006年(万元)
资产总额 22154.37
负债总额 18409.97
应收款项总额 9948.19
净资产 3744.40
主营业务收入 2669.93
主营业务利润 2521.86
净利润 512.65
(四)耿家巷车库
1、该资产已用于银行贷款抵押(已在2006年年报中披露)。
2、该车库位于成都市中心区内,建筑面积7743.12平方米,属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该车库由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2002年自建完成,2004年7月投入经营,2006年末,该车库帐面价值3795.26万元。四、以上交易事项尚未签署协议,出让价格未确定。五、出售上述资产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出售上述资产的目的是为解决本公司资金来源,缓解资金紧张状况。由于上述交易事项的受让方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暂不能预计上述交易事项产生的损益。上述资产(股权)的变现,将增强本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并解决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部分资金。六、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审批手续和信息披露义务。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