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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8

恒立实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2-77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有增加临时提案,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7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7日 9︰15-15
︰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伟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专项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139,084,8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7084%。


  2.现场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12,395,6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432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26,689,1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7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800,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878%;反对
32,284,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03,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52%;
反对 74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800,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878%;反对
32,284,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03,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52%;
反对 74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800,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878%;反对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03,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52%;
反对 74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03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800,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878%;反对
32,284,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03,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52%;
反对 74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04 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800,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878%;反对
32,284,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03,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52%;
反对 74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05 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800,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878%;反对
32,284,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03,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52%;
反对 74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800,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878%;反对
32,284,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03,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52%;
反对 74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07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800,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878%;反对
32,284,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03,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52%;
反对 74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08 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800,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878%;反对
32,284,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03,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52%;
反对 74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800,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878%;反对
32,284,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03,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52%;
反对 74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800,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878%;反对
32,284,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03,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52%;
反对 74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关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800,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878%;反对
32,284,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03,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52%;
反对 74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关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800,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878%;反对
32,284,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1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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