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牡丹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和199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配股方案,已获黑龙江省证管办黑证监上字19984号文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56号文复审同意,配股方案概要如下:
1、配股比例:以现有股本23,565.92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1.875
股(按1997年末股本14,728.70万股计算配股比例为10∶3)。
2、配股数量:本次共计配售2403万股。其中向国有法人股股东配售423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980万股。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5.50元。
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期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牡丹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