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2-013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航投资”)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并结合公司自身基本情况,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条 修订前 条 修订后
号 款 款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
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于一九九三年三月十四日 公司于一九九三年三月十四日
经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大 经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大
体改委发[1993]62 号文件批准,由 体改委发[1993]62 号文件批准,由
大连渤海饭店集团公司作为主要发 大连渤海饭店集团公司作为主要发
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一九 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一九九
第 九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公司召开创立 第 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公司召开创立大
1 二 大会,同日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 二 会,同日在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条 局 注 册 登 记 , 营 业 执 照 号 条 册 登 记 , 营 业 执 照 号
210200000261664。 210200000261664。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
经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大体 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大体改
改委发[1994]121 号文件批准,以大 委发[1994]121 号文件批准,以大连
连渤海饭店评估后的土地作为国家 渤海饭店评估后的土地作为国家股
股进入公司股本,公司依法履行了 进入公司股本,公司依法履行了变更
变更登记手续。 登记手续。
公司已对照《公司法》进行了 公司已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
规范,并于一九九六年三月重新履 并于一九九六年三月重新履行登记
行登记手续。 手续。
第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2 新增 十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二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
条 条件。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司合并; 合并;
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二 者股权激励; 二 股权激励;
3 十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十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五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条 司收购其股份的。 条 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东权益所必需。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股份。
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
第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第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三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三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4 十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十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条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一 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
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 条 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
间限制。 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除外。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
日内执行。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 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
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 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股权性质的证券。
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担连带责任。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计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第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第
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四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四 方案、决算方案;
5 十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二 和弥补亏损方案;
条 本作出决议; 条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十)修改本章程;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的担保事项; 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的担保事项;
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途事项;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事项;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持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