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天首 公告编码:临 2021-23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6 号朝阳 MEN1101。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陈锋利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90,839,8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88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0,19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1.89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份50,647,9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9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50,839,8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04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9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份50,647,9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92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邱士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373,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802%;反对
8,466,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373,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476%;反对
8,466,0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65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2 选举陈锋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358,2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632%;反对
8,466,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98%;弃权 15,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358,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171%;反对
8,466,0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6524%;弃权 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5%。
1.03 选举胡国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358,2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632%;反对
8,466,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98%;弃权 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358,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171%;反对
8,466,0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6524%;弃权 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5%。
1.04 选举李晓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358,2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632%;反对
8,466,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98%;弃权 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358,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171%;反对
8,466,0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6524%;弃权 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5%。
1.05 选举李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067,6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433%;反对
8,466,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98%;弃权 306,0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067,6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456%;反对
8,466,0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6524%;弃权 306,0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20%。
1.06 选举宫鹤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358,2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632%;反对
8,466,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98%;弃权 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58,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171%;反对8,46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524%;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5%。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2.01 选举赵向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246,2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399%;反对
8,466,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98%;弃权 1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46,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968%;反对
8,46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524%;弃权1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8%。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02 选举张伟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246,2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399%;反对
8,466,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98%;弃权 1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246,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0968%;反对
8,466,0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6524%;弃权 1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8%。
2.03 选举胡燕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246,2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399%;反对
8,466,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98%;弃权 1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46,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968%;反对
8,46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524%;弃权1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8%。3.公司《关于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选举石建军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246,2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399%;反对
8,466,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98%;弃权 1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246,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0968%;反对
8,466,0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6524%;弃权 1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8%。
3.02 选举刘苑生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454,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696%;反对
8,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01%;弃权 1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54,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5072%;反对
8,257,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420%;弃权 12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