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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顺利: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3

*ST顺利: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ST顺利        公告编号:2022-034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场设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0层A公司会议室,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林琨、李弓、刘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琨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胡正勇担任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杭州霖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华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两者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04%)推荐,提名胡正勇担任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徐志辉担任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杭州霖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华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两者为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04%)推荐,提名徐志辉担任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备查文件

  1、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股东提名函。

  3、候选人承诺书。

  4、提案股东声明。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胡正勇,男,汉族,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
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法律顾问,中铁物资深圳物润集团董秘,中铁物总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铁物华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新投能源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物润(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通
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霖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胡正勇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正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徐志辉,男,汉族,197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高级理财规划
师。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高级项目经理,中科智集团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企业金融事业部高级经理,北京瀚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三牧世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吉财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久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新投华瀛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瑞瀚安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北京华涵国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

  徐志辉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志辉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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