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ST顺利 公告编号:2022-067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3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场设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F 座 10 层 A 公司会议室,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
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杨晓燕、姜弘、刘春斌、储鹏、吕巍、张琪、刘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晓燕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李秋萍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秋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相关规则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李秋萍女士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后,公司董事长杨晓燕女士将不再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57 号 5 号楼
电话:0971-8013495
传真:0971-5226338
电子信箱:liqp@12366.com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公司与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同期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 年度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该年度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行情等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与终端资产合
伙人签署债务重组等协议的议案》;
为化解子公司霍尔果斯快马财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马财税”)、孙公司霍尔果斯易桥快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马咨询”)的债务风险,公司管理团队与快马财税、快马咨询涉及债务和解的全部终端资产合伙人进行了多轮接触、洽谈,就债务和解进行了商讨,拟与部分合伙人达成债务和解,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和解协议》及《附生效条件的债务重组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与终端资产合伙人签署债务重组等协议的公告》。
4、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式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上述第 2、3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
李秋萍,女,汉族,199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曾任恒生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优越理财客户经理助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高级经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合规专员。李秋萍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
李秋萍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李秋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