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对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本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有关文件资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立场,本人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安连锁 曾 鸣 赵丽红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