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0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 次 授予部分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651 万股,占本次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5.68%
2.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东北制药 A 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 7 月 26 日
4.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525 人
5.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716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或“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5 月 11 日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
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
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 年 7 月 14 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7,651 万股。
(三)首次授予人数:525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
(四)首次授予价格:2.716 元/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东北制
药 A 股普通股,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 占首次授予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
数量(万 的比例 本的比例
股)
郭建民 董事长 300 3.92% 0.22%
周凯 总经理、董事 200 2.61% 0.15%
黄成仁 董事 100 1.31% 0.07%
敖新华 董事 100 1.31% 0.07%
郭启勇 董事 100 1.31% 0.07%
黄智华 董事 100 1.31% 0.07%
孙景成 常务副总经理 100 1.31% 0.07%
刘琰 副总经理 100 1.31% 0.07%
郑伟 副总经理 100 1.31% 0.07%
蔡洋 董事会秘书 10 0.13% 0.01%
核心管理人员及 6,441 84.19% 4.78%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515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525 人) 7,651 100% 5.68%
注:
1.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也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2.本激励计划的任一激励对象通过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于本激励计划公告日的股本总额的 1%;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和 24 个月,各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 50%、
50%。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在未
来 24 个月内分二期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分红在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六)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表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度净利润相比 2021 年度增长不低于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度净利润相比 2021 年度增长不低于50%
(1)各年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激励成本
摊销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即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激励成本加回后的净利润)。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在公司业
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
上,则其当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限
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限制性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 53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或岗位调整等原因未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549 人调整为 525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288 万股调整为 7,651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未获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至预留部分,调整后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49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其他方案要素均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方案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403 号),对截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止新增注册资
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347,873,265.00 元 , 股 本 为
1,347,873,265.00 元。贵公司 2022 年 5 月 31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及相关文件,2022 年 5 月 10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
议通过了《东北制药集团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