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1-13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或“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31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投资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 12 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为 12 个月,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含),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强化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
2.投资额度: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仅限于结构性存款和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可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投资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 12 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决策程序:此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审议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联关系: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相对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对宏观经济形势较为敏感,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买入产品,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三、实施方式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2.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通过实施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投资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 12 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强化资金流动性管理,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授权事项是为了提高公司内部的决策效率,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投资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 12 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为 12 个月,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七、备案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